铜仁市自然资源局非公开信息管理目录

发布时间: 2025-05-20 16:21 字体:[]


铜仁市自然资源局非公开信息管理目录


序号

非公开信息

理由或依据

1

全国土地调查总面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国土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土资源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土资发[2015]8号),不予公开。

2

党和国家领导人寓所的土地登记情况及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国土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土资源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土资发[2015]8号),不予公开。

3

在非开放区域、军事活动区内开展专项地质调查的工作部署、实测数据及相关成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国土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土资源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土资发[2015]8号),不予公开。

4

大干或等于l100万比例尺、精度优于±1毫伽的全国性高精度绝对重力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国土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土资源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土资发[2015]8号),不予公开。

5

大于或等于l100万比例尺、精度优于±l毫伽的,与国家重力基本网或物探重力I级、II级和Ⅲ级基点联测的区域性布格重力异常图、自由空间异常图、均衡重力异常图、点位数据图及相关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国土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土资源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土资发[2015]8号),不予公开。

6

精度优于±l毫伽,与国家重力基本网或物探重力I级、Ⅱ级和Ⅲ级基点联测的区域性布格重力异常图、自由空间异常图、均衡重力异常图、点位数据图及相关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国土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土资源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土资发[2015]8号),不予公开。

7

物探重力I级、Ⅱ级和Ⅲ级基点联测成果资料,区域性绝对重力数据、图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国土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土资源工阼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土资发[20158号),不予公开。

8

末成熟的信息,包括正在审议讨论、调查研究、统计分析的过程信息(依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重大决策文件草案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非公开信息目录》的通知(黔国土资办发〔201725号),不予公开。

9

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予公开。

10

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公正、合法进行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非公开信息目录》的通知(黔国土资办发〔201725号),不予公开。

11

涉及商业秘密,公民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予公开。

1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字化成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予公开。

13

含有坐标设计报告(勘查、应急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予公开。

14

地形图及相关数字化成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予公开。

15

土地利用现状图及相关数字化成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予公开。

16

全国土地调查相关成果(含文字、图件等数字化成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予公开。

17

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予公开。

18

历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影像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予公开。

19

历年耕地质量等别调查成果数据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予公开。

20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