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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单位概况

铜仁市自然资源局单位概况


单位负责人胡波(党委书记、局长)    

电话0856-5227515   

传真0856-5227235

邮箱:trszrzyj@126.com

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清水南路17号铜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5至8楼

邮编554300

门户网站http://zrzy.trs.gov.cn/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一、铜仁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铜仁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省级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实施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市辖区国有土地供应。

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牵头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编制和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依照法定权限,负责建设用地土地预审和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承担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市中心城区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用地选址审核、规划行政许可、参与规划竣工验收等。

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要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拟订生态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要备选项目。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拟订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协调处理地质勘查纠纷。负责全市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执行国家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负责管理权限内的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拟订并实施相关规划和计划。执行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五开展自然资源对外交流合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十六根据授权对地方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负责自然资源信访维稳。督促、指导、协调地方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和信访工作。

十七负责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十九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责调整。

1.将原市国土资源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责,市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原市农业委员会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市自然资源局。

2.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市自然资源局。

二十二职能转变。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加强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0856-5227515)。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事务及信息、安全保密、机要、档案管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绩效目标管理统筹及重大事项督查督办。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年度计划、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李方红

法规与执法监督科(0856-5234999)。牵头负责自然资源执法和案件查处工作。承担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关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组织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及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执行自然资源督察制度,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要求。根据授权,组织开展对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督查指导地方落实自然资源督察意见。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查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违法大案、要案,指导协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承担自然资源信访工作。指导地方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负责人:毛学芬

自然资源调查登记科(0856-5218930)。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及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承担中心城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相关考核标准。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

负责人:严华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0856-5218871)。贯彻执行国家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拟订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市场监管、动态监测、信用体系建设。执行政府公示的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制度,组织中心城区并指导各县修订土地等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负责市辖区并指导各县自然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贯彻实施划拨用地目录,负责市辖区并指导各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的供应管理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组织、指导各区县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指导各区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供应管理工作。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负责人:梁施瑞

国土空间规划科(0856-5238150)。负责建立市级空间规划体系及动态管理平台,落实多规合一。负责拟定年度规划编制计划,组织编制、修订和调整市、区国土空间规划及实施监督。开展市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统筹研究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融合的相关政策,指导各县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负责协调、指导编制各专项规划。指导全市各县、区“乡(镇)规划管理委员会”工作,督促编制和实施市域乡(镇)、村庄规划。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

负责人:王雅敬

(六)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科(0856-5285676)。负责区域性重大项目规划协调。承担中心城区范围内及跨县区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拟定中心城区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计划,督促、协调各项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承担省级审批的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审核、报批工作。承担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文阁

地质勘查与生态修复科(0856-521838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提出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建议,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承担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国土空间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负责人:邓剑锋

(八)耕地保护监督科(0856-5213003)。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指导、审核、报批各县区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承担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组织开展耕地破坏鉴定。

负责人:罗春华

矿业权管理与矿产资源保护科(0856-5218278)。承担市级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工作,开展矿业权市场建设。统计分析并指导监督全市矿业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压覆矿产资源查询、矿产地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负责人:王硕

国土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0856-5217960)。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要项目。协助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开展卫星遥感建设工作,统筹遥感影像应用。协助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贯彻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承担测绘项目备案工作。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开展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承担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限标准样图。负责城市空间地理信息系统的研究、建设、管理,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拟订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开展高新技术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负责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大数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负责人:罗世彦

(十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0856-5280235)。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各县、区土地征收征用和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管理工作。建立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平台,组织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订及调整工作。拟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研究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融合的政策。参与拟定土地储备、供应等专项计划。负责中心城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核,重大项目(不包含交通与市政类项目)的选址研究、论证工作,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负责人:胡小江

十二规划审查科(0856-5281561)。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新区(开发区)总体规划、中心城区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含重点地段、重要节点及重大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城市设计审查、报批工作,承担中心城区建设项目风貌、色彩和天际线的审核工作。负责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申报、审核和备案登记管理。负责制定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推动城乡规划的技术进步。指导各县、区规划审查工作。承担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刘过

(十三)工程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0856-5284596)。负责中心城区内的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核实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负责核实建设项目放、验线申请资料。审核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成果,负责用地核验。监督碧江区、万山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参与铜仁高新区和大龙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监督、指导各县、区工程规划管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负责人:杜鹏

十四财务科(0856-5284550)。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定,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承担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备选项目。

负责人:王成

十五党建办公室(0856-5218807)。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指导、监督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市局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领域等工作安排部署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麻宇炜

(十六)人事科(0856-5218582)。承担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机关及所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劳动工资。承担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局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吴春林

三、市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

(一)铜仁市城乡规划督察员办公室(0856-5289400)。负责城乡规划督察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向区人民政府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负责对派驻地的城乡规划工作进行督察,对铜仁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并报告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城乡规划督察报告。

【办公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清水南路17号(铜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8楼);邮编:55430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负责人:何文梅。

)铜仁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0856-5231336)。宗旨: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土地整理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土地整理工程规划设计;土地整理示范项目选择与运作;土地整理评估与咨询;土地整理信息服务;相关社会服务。

【办公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清水南路17号(铜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7楼);邮编:55430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负责人:汪娟。

)铜仁市人民政府土地矿权储备局(0856-5218068)。宗旨: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土地矿权储备保障。业务范围:土地收购储备;矿业权收购储备;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评审;

【办公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清水南路17号(铜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8楼);邮编:55430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负责人:范伟。

)铜仁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0856-5218031)。宗旨: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土地资源监测与保护;地籍测绘;矿业权核查测量;相关社会服务。

【办公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清水南路17号(铜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8楼);邮编:55430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负责人:吴方强。

)铜仁市地质灾害预防控制中心(0856-5227517)。宗旨:为人民生产生活提供地质灾害预防控制保障。业务范围:地质灾害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研究;地质灾害预防与控制;灾发地质灾害处理;地质灾害防治宣传与教育;地质灾害防治培训与技术指导;相关社会服务。

【办公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清水南路17号(铜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8楼);邮编:55430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负责人:姚源辉。

)铜仁市城市空间规划和信息管理中心(铜仁市国土资源技术信息中心、铜仁市测绘地理信息局)0856-8127211)。宗旨: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信息服务。业务范围:信息采集、加工、分析、发布;信息系统建设;信息资料管理;信息查询与咨询服务;信息业务培训;相关社会服务。

【办公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清水南路17号(铜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7楼);邮编:55430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负责人:何涛。

)铜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856-5280025。宗旨:为不动产权力人提供确权发证服务。业务范围:1、贯彻和实施不动产登记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开展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的指导、咨询等工作。2、协助市不动产登记局对不动产权属纠纷进行调查、调处及行政诉讼具体工作。3、协助 市不动产登记局开展全市不动产登记的组织实施、技术审查、技术监督和检查验收等工作。4、协助市不动产登记局开展不动产规范化建设,参与制定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业务流程。5、承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清水南路17号(铜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7楼);邮编:55430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负责人:李英。